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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号 2012年1月10日
目 录
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2 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柏林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 请求的决定 …………………………………………………………………5 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区人大代表的决定 ……………………5 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通知 京怀常发〔2012〕2 号 ……………6 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通知 京怀常发〔2012〕3 号 ……………7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对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报告 ………9
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月10日举行第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仕龙,副主任祝自河、徐占明、赵学恭、金庚申、李凤先和21位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潘临珠、区人民法院院长辛尚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蓝向东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委室有关人员。 王仕龙主任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共四项议程: 一、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 二、会议讨论通过了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三、会议决定接受刘柏林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通过了关于补选区人大代表的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柏林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决定在第26选区补选区人大代表一名。 四、会议决定了人事任职事项。 根据《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常委会对换届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及派出机构主任和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重新任命。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任命:乔磊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郭文清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侯秋玲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张贵堂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永生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存海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其田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穆宗生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张生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高辉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世国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泉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齐静的提请,决定任命:单景民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堵凤春为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夏占利为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主任;魏海涛为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周怀明为北京市怀柔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任武军为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曹立仓为北京市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解金明为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焦文冬为北京市怀柔区商务委员会主任;焦安琦为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委员会主任;杨振富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何益海为北京市怀柔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周为为北京市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刘柏林为北京市怀柔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主任;张凤文为北京市怀柔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王春叶为北京市怀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胡文云为北京市怀柔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杜连明为北京市怀柔区监察局局长;刘国利为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局长;张卫为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局长;邴秀海为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局长;卢文杰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高君为北京市怀柔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苗俊存为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局长;张书远为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局长;高永革为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局长;薄振山为北京市怀柔区审计局局长;李振林为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彭光强为北京市怀柔区体育局局长;张同发为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局长;姜再明为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局长;彭明清为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局长;胡建华为北京市怀柔区民防局局长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王仕龙 祝自河 徐占明 赵学恭 金庚申 李凤先 于吉广 王永生 王存海 牛广芬 乔 磊 刘其田 安淑凤 孙晓翠 李学登 张秀芹 张贵堂 胡大枝 侯秋玲 敖宝国 徐淑霞 郭文清 彭瑞侠 董学军 谢长明 穆宗生 糜柏杨
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柏林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2年1月10日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近期,第26选区选举的区人大代表刘柏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怀柔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柏林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其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区人大代表的决定 (2012年1月10日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决定接受刘柏林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在第26选区补选一名区人大代表。
京怀常发〔2012〕2号 任 命 通 知
2012年1月10日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乔磊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郭文清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任命侯秋玲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贵堂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永生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存海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其田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穆宗生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任命张生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任命高辉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世国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泉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京怀常发〔2012〕3号 任 命 通 知
2012年1月10日北京市怀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单景民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堵凤春为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夏占利为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魏海涛为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怀明为北京市怀柔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任命任武军为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任命曹立仓为北京市怀柔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解金明为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焦文冬为北京市怀柔区商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焦安琦为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振富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何益海为北京市怀柔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为为北京市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柏林为北京市怀柔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主任; 任命张凤文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任命王春叶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 任命胡文云为北京市怀柔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 任命杜连明为北京市怀柔区监察局局长; 任命刘国利为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张卫为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局长; 任命邴秀海为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卢文杰为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高君为北京市怀柔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苗俊存为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局长; 任命张书远为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局长; 任命高永革为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局长; 任命薄振山为北京市怀柔区审计局局长; 任命李振林为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彭光强为北京市怀柔区体育局局长; 任命张同发为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局长; 任命姜再明为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局长; 任命彭明清为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任命胡建华为北京市怀柔区民防局局长。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 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接到《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区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主管区长立即批示区政府办公室对《审议意见》中涉及的各项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并抓紧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区人民政府将继续以会议和文件形式强调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坚持高标准对建议进行交办,督促各承办单位和承办员要把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我区经济社会战略大发展的重要内容去落实。同时,进一步明确主管区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实施承办部门“一把手工程”,将代表建议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制定具体办理工作方案,做到依法办理。 二、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 一方面,加强对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部分承办人员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的问题,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区人大联络室有针对性地对各单位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具体承办人员进一步熟悉办理程序和规定,提高依法办理的水平,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完善考核机制。在现有的考核机制下,年终考核时加大以下措施落实情况的参考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限时办结,确保在建议办理规定期限内正式答复建议人。二是进一步加强办理从交办、催办、答复到监督检查各个环节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针对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中与代表沟通还不够的问题,我们将继续督促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积极拓宽与代表的沟通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在办前、办中、办后的联系,实现办理互动。通过沟通,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办理,实现办理工作程序上的畅通,保障建议办理的有序进行,提高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程度。二是积极探索联合办理新途径,转变思维方式,建立难点会商机制和挂账督办制度,适应建议内容由单项向多项、由个案向综合方面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大力提倡召开联合办理会和现场办理会,提高综合性建议的办理质量。 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区人民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尊重代表民主权利,重视代表所提建议,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立足创新,再接再厉,进一步促进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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