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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日期: 2011年01月21日     浏览次数:

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0年12月28日在北京市怀柔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德增

各位代表:
    我受怀柔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

2010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0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建设京郊经济强区的目标,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进怀柔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一年中,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怀柔发展大局,着眼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一年中,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执行情况进行视察。有力推动了上述法律法规在全区的贯彻实施,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强化这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在年初专题听取了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认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够全面贯彻法律规定,严格监管监察,狠抓责任落实。但也存在着监管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领域仍有监管盲区等问题,建议区政府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监管盲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着力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专项整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均严格控制在市安委会规定范围内,保证了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科学技术的普及对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意义重大。为有力推进全区科普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情况的报告。认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得力,重点突出,工作措施到位,联动实效显著,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科普”格局。建议区政府进一步加大科普投入、培育特色精品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努力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科普投入渠道;实施特色科普,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加强组织管理,培训规范科普队伍。全区科普事业协调、健康发展,对助推经济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有益的作用。
  为净化药品市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与镇乡上下联动方式开展了对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专项报告。认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够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区药品市场整体状况良好,药品质量稳定。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医药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药品监管网络、增加监管技术投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建议,积极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普及群众安全用药知识、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大大提升了我区药品监管工作综合水平,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认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够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土地保护的关系,严格执法,宏观调控,动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同时也指出目前还存在着执法程序周期过长、盗采违建时有发生、调查执行难度较大等问题。建议区政府强化宣传教育、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执行力度、遏制违法用地。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审批,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确保了我区耕地总量不减,质量提高,土地资源的保护与使用平衡有序。
   (二)加强工作监督,推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城中村改造、依法行政等工作的报告,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沟域经济发展和“五五”普法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在工作监督过程中,常委会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重视跟踪监督,使相关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长期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特别关注城中村改造工作,今年再一次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详细报告,对区政府的不懈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政府勇于克服重重困难,加强领导协调,有效化解矛盾,施行符合怀柔实际的统一补偿标准,改造工作得以依法有序推进。建议区政府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关口前移,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拆除违章建设;改造规划与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机衔接,全盘考虑配套设施建设。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科学方式加速各个项目的审批与实施,抽调精干工作人员,成立决策、执行、项目小组和专职工作机构,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全力开展此项工作,确保了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正常运行,且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新贤街项目完成动迁和拆迁的预期目标,4个定向安置用房项目也已列入市区两级土地储备计划。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牵涉农民切身利益,影响到农村稳定与发展。区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此项工作情况的报告。认为区政府能够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既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又坚持原则,保证了改革方向正确,操作程序规范合法。建议区政府进一步强化对股份合作社的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改革效益充分发挥;引导股份合作社管理人员和股东着眼长远,实现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对建议的落实,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下大力加强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服务管理,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规范集体经济经营方式,维护农民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调动农民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目前,我区累计完成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已达245个,在全市居领先位置。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肯定成绩的同时建议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打造阳光政府,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建立依法行政组织和监督网络,增加政务公开透明度,依法行政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特别是具有代表性的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和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肯定,并作为经验向全市推广。
  我区沟域经济建设起步早、起点高,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以点促线,以线带面,集群发展”的思路,先后打造了不夜谷、夜渤海、栗花沟、白河湾等颇具知名度的沟域经济发展带。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沟域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后,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沟域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山区特色农业和旅游业扶持力度。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科学制定规划,建立了沟域经济建设部门协调机制和工作督查制度;统筹安排山区搬迁、十百千工程等政策,形成合力;鼓励多元化投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沟域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全区沟域经济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集生态涵养、产业发展、旅游观光于一体的沟域经济发展带已达10余条,59个村的山、水、林资源价值得到有效提升,为13000余户农民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就业增收渠道。
   (三)抓好司法监督,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推进和深化反贪污贿赂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情况的报告。认为区人民检察院能够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创新完善侦查机制,严格规范执法,有效打击了犯罪行为。建议检察院要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教育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加强教育培训,优化人员结构,规范执法行为,打造高素质的反贪干警队伍。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办案能力,突出重点领域,落实执法责任,扎实推进反贪污贿赂工作。通过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切实对经济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审理婚姻案件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区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案件情况的报告后,建议法院加大婚姻类专项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司法审判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建立多方干预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维护婚姻家庭的完整。结合落实常委会的建议,区人民法院本着“稳定小家庭,促进大和谐”的思路,注重发挥调解职能,严格把握离婚标准,多方法、多渠道做好审理工作,婚姻案件的调撤率稳中有升,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做好人事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财政决算及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认为,2009年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政策性减收对我区财政造成的不利影响,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对农业、教育、科技的投入依法增长,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有效保证了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常委会依法作出了批准怀柔区2009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针对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常委会认为,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能够狠抓固定资产投资,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和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税务部门加强征管,挖掘税收潜力,实现了税收稳步增长。审计部门及时发现问题,以审促改,提高了审计结果运用水平。常委会同时提出了加大财政组收力度,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积极培植基础财源,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努力实现增收节支5项建议。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实现了全区经济平稳运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区域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一年中,区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4人次。其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1人次,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16人次,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53人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4人次。常委会严格按照《北京市怀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履行程序,并对被任命的区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了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加强督办协调,切实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区人大常委会特别重视对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不断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形成了常委会统一负责,代表联络部门综合协调,各工作委员会重点督办,吸纳有关代表积极参与的督办格局。
  一是改进方式,协调沟通。常委会注意将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贯穿于督办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办理前,主动帮助承办单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了解代表的具体想法和要求,使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办理中,协调承办单位邀请代表参加座谈讨论,直接听取他们对办理进度、方式和结果的意见,以利改进办理工作;答复代表时,要求承办单位有具体措施,有实际内容,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切实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
  二是重视议案,专题审议。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将“清理归集居民楼住宅维修资金”的议案交区人民政府办理,并专题听取审议了办理情况报告。区政府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文件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同时采取“全面分析,灵活部署,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开”的方法,努力破解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消除遇到的各种阻力,年内初步完成了3个试点住宅区的入户调查摸底,为全面推开和最终完成居民楼住宅维修资金清理归集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区人大常委会将于明年继续听取此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是明确重点,突出实效。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工作”和“关于加强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两件建议为重点建议,交区政府研究办理。常委会随时掌握办理情况,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进度。区政府则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出台新政策,两件建议均得到了较好落实。目前,我区新农合报销比例,住院补偿及门诊补偿标准不同程度的提高了10-15%,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实行零起付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增至94家,社区零差率药品品种增至497个;全区已完成街坊路硬化260万平方米,绿化80万平方米,安全饮水管网改造950公里,建设公厕168座,7个镇乡实施了垃圾户分类工程。另外,三届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18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17件建议,经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努力,已全部如期办复。
  四、保障和支持代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有利条件,积极为代表依法行权履职、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拓宽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
  一是按时按量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北京人大》等刊物,寄送怀柔《人大通讯》、《常委会公报》;二是丰富人大网站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常委会工作情况和怀柔人大发展动态;三是组织部分代表旁听怀柔区人民法院案件的公开审理,让代表加深对法院工作程序和案件审理步骤的认识,使司法监督更加有的放矢;四是召开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会,让全体区、镇乡人大代表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为依法行权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打下基础。
  (二)重视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为提高人大代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专家面授、集中收看光盘、发放资料自学等形式不断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人大代表地位、职能和作用,在人代会期间的主要工作和闭会期间主要活动以及代表需要处理好的各种关系等等。常委会还定期安排代表交流履职经验,相互借鉴,相互促进。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有效提升了代表整体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加强代表与选民联系,广泛收集社情民意
  在今年6月6日的代表走访选民活动中,各级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全区181名代表中有177名回到原选区走访联系选民,共走访选民5686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169件,整理合并后为152件。与往年相比,走访活动形式更加多样,建议质量有新提高。代表走访选民活动日益成为各级代表联系选民、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
  五、加强对镇乡人大、人大街工委的指导与联系
  在日常指导与联系中,区人大常委会重视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区、镇乡人大上下联动开展监督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实效。二是定期召开人大街工委主任、镇乡人大主席、副主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沟通,共同提高。三是坚持人大街工委主任、镇乡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及时了解常委会工作情况。四是常委会领导及各委室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参加镇乡人大和人大街工委有关会议或下基层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镇乡人大和人大街工委工作开展。五是定期举办镇乡人大和人大街工委业务培训班,丰富和更新人大工作者专业知识。
  今年,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调研,总结以往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出台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镇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使镇乡人大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提升了全区各镇乡人大的整体工作水平。
  六、注重自身及机关建设,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加强自身及机关建设,以确保正确高效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区人大常委会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央及市、区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与人大监督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大专业知识;学习监督对象所分管领域的具体业务。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使监督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准确到位;真正实现了学习与工作的良性互动,使人大系统在推进怀柔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出了更大作用。
  (二)完善工作程序,提高监督质量
  今年,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了“确定审议议题、深入基层调研、撰写调查报告、会中充分审议、综合审议意见、适时交办处理、跟踪监督落实”的七步工作法,使审议会议议题的程序更加规范、细致。重点强化五个环节:一是在确定各次会议的议题前,充分听取机关各工作委室和“一府两院”的意见建议,使所选议题更具现实意义,更有针对性;二是每项调研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提前入手,邀请常委会委员、各工委委员和有相关经验的代表参与调研过程,扩大调研范围,增加调研信息量;三是在安排每项视察和执法检查的对象及内容时,都与所涉及议题的内容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切实达到以视察检查促审议的效果;四是审议议题时,邀请参加调研的部分工委委员和代表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使审议更深入、更全面,更有质量;五是进一步规范审议意见的提出方式,使每一次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恰如其分,准确到位,可操作性更强,利于整改落实,便于跟踪监督。
  (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详实资料
  围绕区人大常委会的议题审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各委室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全年共到区直及基层单位调研189次,召开座谈会121个,参加座谈人员达1125人次,形成调研报告19篇,为常委会更好地审议议题,行权履职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四)认真落实区委人大工作会精神
  今年,区委召开了怀柔区第三次人大工作会,以区委文件形式转发了《中共北京市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做好新时期怀柔人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开展好人大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全区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倍受鼓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思想和行动更加统一,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形成了全心全力推进人大工作的良好局面。
  各位代表:2010年,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在中共怀柔区委的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街工委、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辛勤努力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一府两院”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和镇乡人大积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监督程序仍需规范,执法检查和视察还要深入,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仍需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还要加大。这些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逐步改进,逐渐完善。

2011年的主要任务

2011年为届末之年,又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区委三届九次全会和第三次人大工作会精神,认真执行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文化科技新区、国际交往新城、现代产业基地、生态宜居典范”的发展新定位,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我区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京郊经济强区作出更大贡献。
  一、继续改进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2011年,区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加大听取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的调研力度、扩大调研范围、丰富调研形式;二是组织更多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或视察等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三是进一步规范审议意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增强监督实效。
  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方面,区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群众文化建设工作情况、201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0年财政决算情况、2011年1-6月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听取专项报告方面,区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会议会展产业发展情况、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区成果工作情况、“清理归集居民楼住宅维修资金”议案办理情况、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上下联动监督方面,区人大常委会拟采取与镇乡人大联动的方式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镇乡人大按照常委会统一部署对基层法庭进行视察或评议,各基层法庭向其所辖镇乡人大作出书面报告并接受审议,镇乡人大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将做为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区人民法院此项报告时的重要依据。
  二、围绕全区发展大局,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按照《中共怀柔区委转发〈中共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继续组织好代表走访选民、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评选优秀代表、代表优秀建议,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工作;坚持好接待代表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驻会主任、委员联系代表等制度;安排好代表旁听法院公开审理,观摩法院执行等活动。不断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及时向代表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抓好学习培训,提高代表行权履职能力。
  四、加强对镇乡人大、人大街工委的指导与联系
  贯彻落实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镇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提升镇乡人大整体工作水平。每季度召开镇乡人大主席或专职副主席、人大街工委主任工作会,坚持镇乡人大主席或专职副主席、人大街工委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领导及各委室负责人要不断加强与镇乡人大、人大街工委的联系和沟通,要继续推进镇乡人大、人大街工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五、精心筹备组织,全力以赴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2011年下半年需完成区、镇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将在区委的领导下,集中精力,认真筹备,精心组织,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全力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继续完善和发展审议会议议题的“七步工作法”,抓好每一个监督环节,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和常委会的履职水平;坚持学习培训制度,严格机关管理制度,狠抓各项工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区委的领导下,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本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提升怀柔区域核心竞争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和实现京郊经济强区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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