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不断发展,人大代表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人大代表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人大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仅仅把代表职务当作一个“荣誉称号”,而不是看作一个法定的职务,更不知道人大代表肩负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有的人当选人大代表后,从未提过一件议案,未提出一次批评和建议,其作用始终停留在“举举手、画画圈”上。在连选连任的代表中,有的自以为“功成名就”,高傲自大,组织纪律性差,除勉强参加一年一度的人代会外,基本不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代表活动。还有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经常以各种理由不参加代表活动,成为“特殊代表”。此外有的代表凭借代表身份,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和经济利益,甚至有个别人把代表职务当作护身符,遮饰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削弱了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法定权力的效力。 解决这些问题,除了要不断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养和法律水平外,还必须依法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通过监督来保证他们最大限度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根据“由谁产生,向谁负责,受谁监督”的原则,直接选举产生的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间接选举产生的其它各级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但是,不论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都受托于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负责,理应接受群众的监督。 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一是要监督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监督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是否真正代表人民利益,认真履行职责,反映群众要求;在闭会期间是否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活动;是否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督促解决社会难点问题和群众困难,让人民安居乐业。二是监督代表的个人品德行为,监督人大代表是否遵纪守法、公正清廉。 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必须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监督制度。一是建立“人大代表公示制”。据了解,不少地方将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公布于众,让广大选民一目了然地知道谁是自己的代言人,方便了群众反映问题。同时,也无形中给人大代表增添了一种压力,可以时刻提醒他自己是人民的代表,要时时处处为人民服务,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二是要加强代表工作情况的信息反馈,如代表的会议出席、参加视察、会议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含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等,都必须及时向代表所在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反馈,以反映代表是否联系人民群众、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三是开展代表述职活动,代表汇报自己履行代表职务情况,接受选民评议。同时,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评议代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规范评议程序,健全评议制度,条件成熟的地方还可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以保障监督代表工作沿着法制轨道健康顺利发展。四是实行“代表辞职”制度。有的人被选为人大代表,工作一段时间,发现自己不适应或不能胜任代表职务;有的代表未调离本辖区而工作岗位有变动,且新岗位对执行代表职务有诸多不便,有这两种情况的人大代表,就可以申请辞去代表职务,人大应依照法定程序接受其申请,终止他的代表资格。五是通过监督,对法律水平差,选民意见大,甚至有违法事实的代表,要敢于向他们“开刀”,必要时可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罢免其代表职务。实施以上机制,让代表时时刻刻都置于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之下,督促他们做一个名副其实的称职的人大代表。 |

办公室 69643419
代表联络室 69645192
内务司法委 69645019
财经委 69645171
城建环保委 69645191
教科文卫委 69645175
农村委 69689005
研究室 69689005
信访办公室 69689005
代表联络室 69645192
内务司法委 69645019
财经委 69645171
城建环保委 69645191
教科文卫委 69645175
农村委 69689005
研究室 69689005
信访办公室 69689005








当前位置: